2024年江西省成人高考录取分数线如下:
1. 高中起点升专科:文科159分(其中艺术类112分);理科147分(其中艺术类103分)。
2. 高中起点升本科:文科220分(其中艺术类154分);理科200分(其中艺术类140分)。
3. 专科起点升本科:文史、中医类221分;艺术类169分;理工类129分;经济管理类128分;法学类200分;教育学类188分;农学类150分;医学类166分。
4.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专科起点升本科:理工类160分,经济管理类160分,农学类160分。
录取要求如下:
1.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招生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在投档考生中根据各层次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招生政策和学校公布的录取原则对招生学校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2.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根据报考人数、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适当比例,按招生层次和类别分别划定。
3.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分科类依据招生学校各层次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数,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录取过程中,专业计划有变动,允许后续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招生学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及考生统考科目投档成绩高低的顺序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如招生学校提出要求则可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对外公布征集志愿。
4. 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应层次文、理科分数线的70%划定,艺术类专业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