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学院2022年函授学习课程-股票认购与承销(第三节)

院校:文山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2-07-13 17:03:05

    二、股票认购与承销


    在发行公司完成准备工作之后,即可按照预定的方案发售股票。对于承销商来说,就是执行承销合同批发认购股票,然后出售给投资者。

    根据证券公司所承担的发行责任的大小,承销商执行承销合同的方式可分为包销发行、余额包销发行和代销发行等三种。

    1.包销发行,又称全额包销发行,是指承销商承购发行者所发行的全部证券,并按协议规定的缴款期交款,然后再向社会公众发售的方式。包销发行方式的发行风险全部由承销商承担。发行者能及时筹集到全额资金,社会影响很大,为此一般要求发行者信誉良好,完全能被承销商和投资者所接受。

    2.余额包销发行,是指筹资单位委托承销商发行证券,如果在规定的发行期内不能足额发售证券,剩余部分则由承销商负责收购承销,并按协议规定的缴款期将全部款项划付给筹资单位。余额包销发行的风险由承销商承担,筹资单位的筹资额有保证,不会出现筹资额不足的问题。这种发行方式较适合于有筹资计划,但用款又不是很急的筹资企业。

    3.代销发行,是指筹资单位委托承销商在双方约定的发行期间内进行发售。在发售期间结束后,承销商将未发售完的证券退回筹资单位。承销商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所有风险由筹资单位自己承担。若筹资单位知名度不高或信誉不好,有可能出现证券发售不畅的现象,使筹资单位不能及时筹集到全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