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2022年函授学习课程-股票的分类(第一节)

院校:云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2-07-13 16:35:56

二、股票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股票可划分为如下几种基本类型:
(一)普通股和优先股
按照所代表的权利和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股票可划分为普通股股票和优先股股票。普通股股票是指对于股东享有的平等权利不加以特别限制,并随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的大小而分配相应股息的股票。普通股的股利分配不固定,在对公司盈利和剩余资产的分配顺序上排在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之后,因而具有更大的风险。
持有普通股股票的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享有的主要权利包括:
1.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听取公司董事会的业务和财务报告,并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来表达自己的经营意见与投资意愿。普通股股东有权选举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在法律上,普通股股东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是平等的。每一股代表一个表决权,持有股票份额越多的股东享有的表决权就越多。在实践中,随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分散化和风险社会化,导致其股东人数太多,因而不可能所有普通股股东都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只需少数控股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制度,达到选举董事所需的一定比例的股票份额,就可确定其所要求的董事,通过这些董事及其选定管理人的经营管理行为来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普通股股东在经董事会决定之后,有权要求从公司经营的净利润中分取股息和红利,并且在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时,要求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但该项权利的行使是有先决条件的。在我国,当公司有盈余的时候,应按照收益分配顺序,在已经弥补以前的亏损后,从剩余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按照事先约定的股息率分配优先股股东的股息,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后所剩的部分,才能按照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方案来分配普通股股东的股息和红利。
3.优先认购权
优先认购权是指在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加发行新的普通股股票时,现有的普通股股东有权优先认购,以便保持其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份权益比例。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新的普通股股票有两种方式:一是有偿增发。在这种情况下,老股东可以用等于股票面额或低于股票面额的价格优先认购新发的普通股股票。二是无偿增发。在这种情况下,老股东可优先无偿得到增发的普通股股票。无论何种方式,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按普通股股东现在持有的公司总股份中的比例分配优先认购的股票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