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2022年函授学习课程-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内容(第三节)

院校:云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2-08-14 16:54:31

     二、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内容


     (一)公务员权利的内容

     我国公务员的权利可以分为公务执行权、身份相关权、利益保障保护权。

     公务执行权。是指公务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具有的法律所赋予的行政权力,这是国家机关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保证。国家应该为公务员履行职责提供应有的工作条件保障。这个保障就是《公务员法》所规定的“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身份相关权。是指以取得公务员身份为前提,伴随公务员身份而存在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职业保障权、名称权、名誉权、公正待遇权、辞职权等。

     利益保障保护权。是指公务员在其利益受到侵害时为保护其权益而应当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工资报酬权、福利保障权、申诉控告权等。

     (二)我国公务员享有的权利

     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工作条件的保障是指公务员为了执行公务、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这是国家为了让公务员履行其职责而授予公务员的。对于公务员正常执行公务来说是最基本的权利,与公务员的职责和义务是统一的。如果没有履行职责、执行公务的工作条件,公务员的正常工作就无法保障。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这是指公务员享有个人无过失和非经法律规定不得被辞退或失去公务员职业的权利。首先,这是保证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的需要。公务员的身份缺乏保障,就很难保证正常、公正地和公平合理地执行公务,履行职责。其次,如果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即遭免职、降职、辞退或行政处分,势必造成公务员职业的不稳定和公务员队伍的混乱,破坏了国家职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这与国家机关管理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所以,确立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获得工资报酬权与享受福利、保险待遇权是公务员的基本权利,是公务员工作和生活的经济保障。公务员的工作是国家和社会不可缺少的有效劳动,为了保障公务员的生活水准,解除其后顾之忧,必须为公务员提供一定的保险、福利待遇。

     参加培训。接受培训是现代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对公务员提出的必然要求。任何公务员的知识都是有限的,新的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会对其不断提出挑战。参加培训,既是现代国家管理对公务员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公务员自身发展的需要。公务员通过参加学习和接受培训,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便更好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更好地为公众服务。所以,参加学习和接受培训,既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也是公务员应尽的一种义务。

     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这条规定是设定公务员这项权利的直接依据,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国家机关工作正常运转。这是因为公务员直接参与国家管理,是在国家管理活动中具体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者,对于本机关和上级机关及其领导人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最了解,对于国家管理活动各个环节上的缺陷比较清楚。一旦上级领导和机关工作出现了偏差和错误,公务员比较容易察觉,提出建议和批评可以避免更大的偏差和错误发生。

     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诉控告权是在公务员受到不公正对待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公务员的申诉控告权,实质上是通过事后的补救措施来维护公务员的合法身份和合法权益的一种救济性保障。在公务员人事管理中,经常涉及对公务员个人的处理,有些处理对公务员本人可能不公正和不合理,其权利可能受到有关机关及其他公务员的侵犯。赋予公务员申诉控告权,就是为了使公务员受侵犯的权利得到恢复或救济。

     申请辞职。是指公务员个人享有可以按规定和程序提出辞职的权利。公务员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不愿意继续担任公职时,国家允许其辞职。这有利于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发挥人才效益。公务员的辞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公务员除享有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权利以外,同时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普通公民的各项权利。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法律规定的一般公民的权利,一部分是法律所特别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