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成考函授《刑法学》学习课程—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

院校:新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5-04-18 12:28:01


    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

    《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于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该条文体现了属人管辖的精神。

    中国人在中国国内犯罪的,当然适用我国刑法。这既是属地原则的要求,也是属人原则的要求。中国人在我国领城外犯罪的,是否适用我国刑法,根据《刑法》第7条的规定,分为两种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城外犯我国刑祛规定之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因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身份特殊,承担着更高的守法义务,他们在国外犯罪,会给我国的国家形象及声誉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给我国日益频繁的国际交往造成损害,所以他们在我国领域外仍然应当像在国内一样遵守国家的法律,在国外犯任何罪,都应当适用我国刑法。

    2.军人和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同样适用我国刑法,但是,如果所犯之罪的法定最高刑在3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可以不予追究。这说明,我国普通公民在国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如果符合所犯之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条件,一般不予追究。上述规定,在有力地捍卫国家主权的同时,兼顾了属人原则在具体适用中可能出现的种种复杂情况。因此,在主张刑事管辖权的前提下,这类案件如果不子追究更符合实际情况的,我国司法机关依法可以不予追究。在现代社会,我国公民的人身或财产在国外遭受损害的,该国有权也有义务依国内法予以保护;相应地,该国公民居住在国外时也应当遵守本国的法律。但是,居住在国外的本国公民情况比较复杂,有的长期居住在国外,有的从小在国外长大,国外的环境、形势和国内有重大差别,他们未必熟悉或者了解国内法的规定,因此他们的守法义务应当和居住在国内的公民有所区别。正因为如此,我国刑法结合他们的实际情况,作出了以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