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业的功能
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违法经营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数据,货到迟级、退款问题、售后服务、产品质量、网购诈骗、退换货、虚拟 交易诈骗、物流快递、订单单方面取消以及虚假促销,是网友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纵观各类电子商务投诉纠纷与欺诈案例,诚信缺失无疑是投诉产生的根源所在。电子商务 信用问题已成为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的障碍。
电子商务活动既有传统交易活动的相关特征,存在传统交易活动的信用风险问题,也具有特定环境下的特殊性,买卖双方拥有的产品信息和支付信息非常不对称,双方缺乏达成交易的诚信基础。仅仅依靠传统的信用服务业提供的信用产品难以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信用问题。从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的发展来看,我国电子商务诚信体系以C2C电子商务平台的信誉评价机制为支撑,电子商务诚信环境仍远远滞后于电子商务实践。
我国虽然开发了一些针对电子商务活动的信用服务产品,这些信用服务产品在电子商务 实践中发挥了助推和矫正作用,但是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在我国还处于初始阶段。因此,针对电子商务特点设计和开发专门的信用服务产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业,通过在法律法规等制度框架范围内,提供交易双方的历史交易记录等信息,提高在线描述 信息的真实度,保证在线购物公平交易,提高消费者的信心,就有其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