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基本特征
(1)目标的稳定性。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要求,一且确定了目标,对其就不允许有太大改动。但是也允许有一定变动范围,只是一且项目的目标发生实质性改变,就区别于原来的项目,转变为一个新的项目,很有可能会产生其他额外的费用。
(2)总目标由多个分目标共同组成。项目的目标大致包含两种:成果性目标和约束性目标。成果性目标是项目的来源与最终目标,是整个项目的主导目标;而约束性目标是一种限制与约束的条件,是实现成果性目标的辅助条件和人为约束的统称,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管理的主要目标,主要约束范围包含时间、费用与质量。例如,在房屋装修中,交付一套满足设计要求的装修质量好的房子是成果性目标;而规定的预算费用、施工工期以及规定的质量标准则是约束性目标,它是一个辅助性条件。
(3) 时间、费用、质量之间可互相转化。当项目的总目标确定后,其约束性目标(时间、费用、质量)会互相制约又可同时相互转化。例如,在进行一项工程中,当压缩项目的工期要求提前一段时间完皮项目时,则必定以增加费用或者牺牲质量来进行弥补;当减少对项目费 用的使用时,必定以延长工期或牺牲质最为代价,而对项目质最的提高,需要延长工期或者增加项目费用的投入。
(4)项目的独特性。每一个项目都具有独特一面,则开发过程必然为循序渐进式的,即使其他项目有可参照或者借鉴的模式,也需要经过不断补充、调整与完善,找出合适项目目,而不是照搬照抄。因此项目的实施需要不断投人资源,其存在不确定性而有可能使项目完成过程中遇到阻碍,只有一边探索一边前进才有可能成功。
(5)组织的临时性和开放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团队成员与职责也在不断变化。可能些成员是临时借调过来的,在完成该项目以后则要离不开团队,那么团队也就会随后解散。一般来说,参与项目任务的组织往往会更多,他们可能是通过协议、合同而组合到一起的。因此项目是开放、无边界的,弹性也是十分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