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的对象为人和物两方面,前者分自然人(居民、非居民)、法人管理,对于居民管理较严,后者是对外币、外汇支付工具、外汇有价证券和黄金进行修理。由央行设立的外汇管理局进行外汇管理,并指定专门的银行经背外汇业务。
对于贸易外汇收支,出口商必须把出口所得外汇收人按照官定汇率类给外汇管理机关,进口方也必须在外汇管制机关按照官方汇率申请购买外汇。外汇管制方式又分数量性外汇管制 (对外汇买卖直接进行限制和分配)、成本性外汇管制(不同的商品实行不同的汇事)、混合性外汇管制。
对于非贸易外汇收支,采用直接限制(按期结汇给国家指定银行),最高限额(对非贸易支出规定最高限棚)、雅记制度(对一定数额的外汇收人支出餮记)、特别批准方式管理。对于资本输出、输人的管理.发达国家比较宽松,发展中国家则量人限出。
在汇率管制方面,实行间接管制和直接管制,间接控制主要是指政府利用外汇平准掂金干预汇市,以维持汇率稳定。
直按管制主要是通过选择具备管理性的汇率制度实现。这包括管理浮动,钉住单一货币、钉住“一篮子"货币、实行复汇率制。复汇率制包括双重汇率制(如规定贸易汇率与资本项目汇率)、多重汇率、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混合使用、外汇转移证制度(出口商缴汇后得到外汇转移证。该证可转卖,凭之按官价购汇)。
对于货币输出、输入的管制是限制现钞输出、输入。超过限额需申报批准,严禁黄金输出。
(二)调节国际收支的措施
国际收支调节政策主要包括外汇缓冲政策(用融资手段弥补)、财政和货币政策、汇率政策和直接管理的手段,具体调节措施因国际收支不平衡的因素而定。对于国际收支的短期不平衡通常采用央行对外借贷和外汇平衡基金干预进行调节;对于国际收支因产业结构调整面产生的长期不平衡则要采用必要的财政和货币政策、货币升值、贬值甚至外汇管制进行调节,调节必须有助于产业结构改善。通常在短期逆差时采用央行对外联络借款、减少外汇平衡基金的方法调整;在长期逆差时采用紧缩财政和货币政策进行调整,在一国实行固定汇率制时,还可宣布货币贬值调节。在国际收支发生短期顺差时,采用央行对外贷款、增加外汇平衡基金的方法调整;在长期顺差时采用松动财政和货币政策调整,在一国实行固定汇率制时宜布货币升值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