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中的纯公共物品,如国防、基础教育、市政建设、环境,社会保障等要由政府来提供。提供这些公共物品是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基本职能之一。这就是由政府向公民征收税收,污染严重的企业多缴税,企业为了减少税赋就要少排污。政府将多征的税收作为提供这些公共物品的资金,这些公共物品为任何一个经济社会所需要,但又不是私人或市场所能提供的。利用经济手段征收污染税,这就把污染的社会成本变成了私人成本。生产污染产品的企业成本增加,会减少甚至停止生产,或者自己治理污染。政府也可以用这种税收来治理污染或保护环境,而污染税由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征收。
1.庇古税
对污染征收税收,用于纠正污染企业的负外部性。这种税最早是由经济学家阿瑟,庇古提出的,故称庇古税。这种税收一方面增加了生产有污染产品的成本,提高了价格,以减少社会需求和企业的生产量,从而减少生产和污染;另一方面,政府也可以用这种税收治理污染。庇古税使生产者自己承担了治理污染的成本,把社会成本私人化了。
2.补贴
与税收相反的做法是补助。在发生正外部效应的情况下,政府可以使用补贴等办法支持其增加商品或服务的供给。对教育科研单位、需要救济的贫苦人口和积极治理环境污业的企业进行补助。对产生有利的外部性的机构则进行补贴。例如,教育事业,它不但有助于为所有公民提供平等的机会,而且会产生巨大的有利的外部效应,而私人在教育和基础理论的研究方面的投资数最远远小于社会的最适程度,科研事业也是这样。如果要求这此机构都成为背利机构,那么他们提供的有利服务必将减少到变成无效率的境地,而影响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所以,政府应代表社会对其进行大最的补贴,以使其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公共物品向私人物品转化
有些公共物品可以变为私人物品,通过市场方式提供,这时政府就要把这种物品的供给交给市场。例如,许多人认为公共交通是公共物品,实际上公共交通可以通过收费来实现排他性和竞争性。因此,公共交通可由私人企业提供,而且,由私人提供公共交通比政府提供的效率高得多。例如,城市公共交通过去由市政府经营,运行成本高,要政府贴补,服务还不好。现在把一部分公共交通交给私人经营,成本下降了,私人企业有赢利,政府减少了财政支出,服务也好了。在这些公共物品上,政府所做的事就是通过拍卖把这些事业的经营权转让给私人企业,让它们按市场原则去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