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介绍者双方地位、身份之间存在明显差异,特别是当这些差异表现为年龄、性别、婚否、师生以及职务有别时,则地位、身份为尊的一方即使人数较少,甚至仅为一人,仍然应被置于尊贵的位置,最后加以介绍,而需先介绍另一方人员。
3.单向介绍
在演讲、报告、比赛、会议、会见时,往往只需要将主角介绍给广大参加者,而没有必要一一介绍广大参加者,因为这种可能性实际上并不存在。
4.人数较多一方的介绍
若需要介绍的一方不止一人,则可采取笼统的方法进行介绍,例如,可以说:“这是我的家人”、“他们都是我的同事”等。但是最好还是对其一一进行介绍。进行此种介绍时,可比照介绍他人时位次尊卑的顺序,由尊而率,如先长后幼、先女后男等。不过,这一顺序的标尺一定要正规、单一,且为众人所认可。
5.人数较多双方的介绍 若被介绍的双方皆不止一人,则可依照礼规,先介绍位卑的一方,后介绍位尊的一方。在介绍各方人员时,均须由尊而卑,依次进行。
6.人数较多各方的介绍 有时,被介绍的会不止两方,此时需要对被介绍的各方进行位次排列。排列的具体方法是:其一,以其负责人的身份为准。其二,以其单位的规模为准。其三,以单位名称的英文字母或汉语拼音字母顺序为准。其四,以抵达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其五,以位次顺序为准。若时间不允许,则不必介绍其具体成员。
(二)介绍集体的禁忌
1.不要使用易生歧义的简称
例如,不要讲“人大”、“消协”,而应该明确说明是“中国人民大学”,还是“市人大常委会”;是“消防协会”,还是“消费者协会”。又如,将范局长简称为“范局”,就会使人听上去好似“饭局”而哗然大笑。至少,要在首次介绍时使用准确的全称,然后再采用简称。
2.不要开玩笑、捉弄人
进行介绍时,要庄重、亲切,切勿随意拿被介绍者开玩笑,或是成心出对方的洋相。比如,在介绍时这样讲:“这位是大名鼎鼎的刘援先生,大家看,刘先生圆不圆?”就是很不文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