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客体,是指某种犯罪行为同时侵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直接客体。例如,贪污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直接客体有两个,为复杂客体。
对于复杂客体,通常要区分主要客体和次要客体。主要客体与次要客体的划分标准,是具体社会关系为刑法保护的重要性程度和遭受犯罪侵犯的程度。例如,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其直接客体有两个,即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所有权,立法者着重保护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因而将本罪规定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他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本罪的主要客体,相应地,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就是次要客体。在复杂客体情况下,通常要根据主要客体决定具 体犯罪的归类,进而影响犯罪的既遂标准。在复杂客体中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也就是所谓的随机客体。它是指在某一具体犯罪役害的复杂客体中可能由于某种偶然的情形而出现的客体,也称随意客体、选择客体。例如,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客体主要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但如果偶然地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就危害到他人的健康权利、生命权利。随机客体也属于复杂客体的一种,但与主要客体、次要客休不同的是,主要客体、次要客体是某些犯罪的必备要件,而随机客体仅仅是选择要件,可能出现也可能不出现。随机客体往往是加重刑事处罚的原因和依据。
2.物质性犯罪客体与非物质性犯罪客体。以具休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是否具有物质性为标准,可将直接客体分为物质性犯罪客休和非物质性犯耶客体。侵害物质性犯罪客体的标志是产生物质性的损害或威胁,可能成为物质性犯罪客体的社会关系包括经济关系、财产关系以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等。侵害非物质性犯罪客体的标志是不具有直接的物质损害的形式,可能成为非物质性犯罪客体的社会关系包括政治制度、社会秩序、人格、名誉等。
物质性犯罪客体具体体现为物质性的犯罪结果,刑法对此一般都作了明确规定,因此,构成犯罪既遂一般要求造成实际损害结果。非物质性犯罪客体,犯罪对其造成的损害往往难以测定,因此,刑法一般未具体明确规定非物质危害结果。在实践中,也不对危害结果进行特别考察,只要实施了危害行为,犯罪就成立既遂,如侮辱罪、诽谤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