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及严禁发布虚假违规广告的通知

院校:华侨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6-05-07 11:57:34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工作的各项规定,切实维护学校办学声誉和广大学生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工作、严禁发布虚假违规广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招生宣传管理要求

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工作,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下列违规广告及宣传内容:

1.未经我校法人书面授权,擅自以我校名义发布涉及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广告或宣传信息。

2.宣传“无需学习”“无需上课”“全程托管”“代学代考”等违背教育规律的虚假承诺。

3.宣传“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包毕业”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4.违规承诺“代收学费”“包录取”“降低录取标准”等内容,或模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我校学历教育的区别。

5.未经学生本人同意,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平台等方式进行骚扰式推广宣传。

6.夸大办学资质、师资力量、教学资源,或混淆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我校学历教育性质区别的其他虚假、夸大、误导性宣传信息。

二、强化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我校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办学,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对招生、教学、考试、毕业等环节均有严格规定。招生简章由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印发,招生信息通过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我校从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凡在网络平台上以华侨大学等名义擅自发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信息的均属侵权行为,因违规发布虚假招生信息,造成争议及损失的,由信息发布者承担全部责任,华侨大学不予认可也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并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提醒广大考生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考生如咨询招生信息或举报假冒招生宣传信息,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联系我们:

招生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595-22692881/2269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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