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院校:宁波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6-04-28 12:48:22

一、学校概况

 宁波大学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杭州大学对口援建,高起点开启办学历程。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

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目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有本科招生专业59个,其中24个已通过国内或国际权威专业认证(评估)。设有23个学院(学部)和1个独立学院(科技学院),拥有6家直属附属医院。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3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我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校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强化质量、兼顾效益的办学思路推进继续教育工作,注重建设打造办学品牌与特色,在浙江省和全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2011年我校被教育部列为首批国家“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相关继续教育改革项目获2014年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成为众多高校的学习样板。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成效明显,形成了“管、办、督、评”四位一体的分层监管体系和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别的网络化办学体系。目前,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共有19个专业,包含了法学、教育学、经济管理学、理工、文史、农学等六个大类,在籍学生总数万余名。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和努力,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为社会培养了各类大批人才,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生专业

目前,宁波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只招收专升本层次的学生,2026年拟计划招生专业19个,详见下表:

序号

层次

专业名称

科类

最短学习年限

学习形式

1

法学

法学类

二年半

非脱产

2

小学教育

教育学类

非脱产

3

学前教育

教育学类

非脱产

4

工商管理

经济管理类

非脱产

5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管理类

非脱产

6

行政管理

经济管理类

非脱产

7

会计学

经济管理类

非脱产

8

金融学

经济管理类

非脱产

9

物流管理

经济管理类

非脱产

10

旅游管理

经济管理类

非脱产

11

工程管理

经济管理类

非脱产

12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非脱产

13

智能制造工程

理工类

非脱产

1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非脱产

1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

非脱产

16

土木工程

理工类

非脱产

17

汉语言文学

文史、中医类

非脱产

18

英语

文史、中医类

非脱产

19

水产养殖学

农学类

非脱产

注:最终招生专业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1.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2.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3.本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如因工作原因确需跨市、县报名,须出具报名所在地三个月及以上(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

4.外省户籍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报名所在地三个月及以上(近一年内)的社保证明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报考。

5.所有参加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zjzs.net)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并上传相关材料。

3.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五、考试与录取

1.考试时间:10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考试科目:各科目考试均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

专升本考试科目

科类

考试科目

文史中医类

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

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理工类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经济管理类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法学类

政治、外语、民法

教育学类

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医学类

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农学类

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3.录取原则: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招生政策按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录取的考生人数不足开班要求的专业,学校在征询考生和教学点意见基础上有权调整到本校相近专业或本部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