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关于防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虚假宣传的声明

院校:沧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6-07-17 15:42:35

  为维护我校办学声誉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正常秩序,沧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特做如下声明:

  1.沧州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政策、招生简章、专业设置、收费标准等信息,以“沧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和“沧州师范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任何其他渠道的招生信息,我校均不予认可。

  2.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河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仅在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通过的校外教学点开展招生和教学;官方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名单在每年度招生简章上注明、在学院官网发布。请广大考生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并核实,切勿轻信名单之外的任何个人和机构的招生宣传。

  3.河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考生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hebeea.edu.cn/) 完成,任何声称可以“代报名”“绕过官方系统”等行为均属欺诈。

  4.我校学费严格按河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由学生本人按学年通过学校官方财务平台统一缴纳。我校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收学费,除学费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5.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的取得,需学生于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所谓“免学免考”“包过包毕业”等承诺均属虚假宣传。

  我们欢迎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共建清朗的继续教育招生环境,如发现社会上某些个人、中介或未经授权的培训机构,冒用“沧州师范学院”或“沧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收取高额费用等行为,可采取以下措施:

 (1)可拨打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咨询电话(电话号码:0317-5667992,0317-5667995,工作日工作时间)或通过我校继续教育学院举报邮箱(插入专用举报邮箱,如czsfjxjy2026@163.com)进行举证、核实。

 (2)可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3)涉及虚假广告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4)遭遇诈骗或发现涉嫌犯罪线索,保存证据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任何侵害我校权益、损害考生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我校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沧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