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据概述
一、单据的概念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是指国际结算中出现的从不同的角度代表货物、服务或者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种文件和凭证。
单据最初由票据转化而来,而票据又是由现金转化而来,现金则是货物、服务或者其他债权债务的价值代表。从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来看,经历了从最初的易货贸易到现金交易,再发展到票据交易和单据交易的过程。尤其是在商业、银行、航运、保险各自分立后,发票、付款通知书、提单和保险单据等重要凭证及文件的相继出现,使得货物买卖逐渐转变为单据买卖。以货物出口为例,各种不同的出口单据贯穿企业的外销、进货、运输、收汇的全过程,其流转环节构成了现代货物贸易的程序。在服务贸易和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的结算中,发票、付款通知书是很常见的单据。根据我国外汇管理的要求,税务凭证也是用于服务贸易结算的凭证,同时对于不同的服务贸易种类,除发票、付款通知书、税务凭证外,我国外汇法规还分别规定了付款人需要提供的单据类型。资本项目项下的付款在我国是受严格管制的,需要付款人取得外汇局的核准文件才能通过银行付汇。
二、单据的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各地区采用的或要求对方提供的货运单据不尽相同,但它们的功能和作用应该是相同或者大致相同的。例如,运输单据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归属,保险单据是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损坏灭失可以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依据,各种商检证明是保障货物品质、规格、数量、质量的官方或非官方的凭证,产地证是证明货物的原产地并凭以享受差别优惠关税的根据,等等。归纳起来单据的作用有以下几点。
(一)单据可以代表货物的物权
在国际贸易结算业务中,卖方单据代表交付了货物,买方取得单据代表收到了货物。这样,通过单据的转移就达到了货物转移的目的,同时使货物的转移合法化。
(二)单据是一种履约的证明
单据中有详细的货物描述及卖方履约情况的相关证明,出口商只有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才能取得相应的证据或单据。
(三)单据是付款的证据
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的付款是以信用证中规定的相符单据为依据的。在汇款、托收等非信用证结算方式中,进口商品履行付款义务,一般应在收到货物或单据后,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货款。至于付款支付的数量、时间、币种等均以汇票、发票等为依据。
此外,单据还是进口商提货、进出口商报关、纳税、享受税收优惠的重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