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1.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场地、地基和基础
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掌握地震活动情况和工程地质、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做出综合评价。宜选择有利的地段,避开不利的地段,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不应在危险地段建造甲、乙、丙类建筑。地基和基础设计的要求是: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截然不同的地基上;同一结构单元宜采用同一类型的基础,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桩基;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或桩承台)宜埋置在同一标高上;地基有软弱黏性土、可液化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土层时,应估计地震时地基不均匀沉降或其他不利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加强基础的整体性和刚性,桩基宜采用低承台桩。
2.选择有利于抗震的平面和立面布置
为了避免地震时建筑发生扭转和应力集中或塑性变形而形成薄弱部位,建筑及其抗侧力结构的平面布置宜规则、对称,并应具有良好的整体性;建筑的立面和竖向剖面宜规则,结构的侧向刚度宜均匀变化,竖向抗侧力构件的截面尺寸和材料强度宜自下而上逐渐减少,避免抗侧力结构的侧向刚度和承载力突变;楼层不宜错层;必要时对体型复杂的建筑物可设置防震缝。
建筑的防震缝可根据建筑结构的实际需要设置。体型复杂的建筑不设防震缝时,应选用符合实际的结构计算模型,进行较精细的抗震分析。对应力集中和变形集中及受扭转影响较大的易损部位,采取加强措施,提高其抗震能力;对形体复杂、平立面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可按实际需要在适当部位设置防震缝,形成多个较规则的抗侧力结构单元。
3.选择技术上、经济上合理的抗震结构体系
抗震结构体系,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设防烈度、建筑高度、场地条件、地基、基础、结构材料和施工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和使用条件综合比较确定。
4.抗震结构的构件应有利于抗震
抗震结构的变形能力取决于组成结构的构件及其连接的延性水平,因此,抗震结构构件应力求避免脆性破坏。为改善其变形能力,加强构件的延性,抗震结构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砌体结构构件,应按规定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和构造柱、芯柱,或采用配筋砌体等,以加强对砌体结构的约束,使砌体在地震时发生裂缝后不致坍塌和散落,不致丧失承载力。
②对于钢筋混凝土构件(梁、柱、墙)应合理地选择尺寸、配置纵问受力钢筋和缩筋,避免剪切破坏先于弯曲破坏、混凝土的压溃先于钢筋的屈服和钢筋锚固黏结破坏先于构件破坏。
③钢结构构件应合理控制尺寸,防止局部或整个构件失稳。
④预应力混凝土的抗侧力构件,应配有足够的非预应力钢筋。
5.保证结构整体性,并使结构和连接部位具有较好的延性抗震结构各构件之间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构件节点的破坏,不应先于其连接的构件;预埋件的锚固破坏,不应先于其连接的构件;装配式结构构件的连接,应能保证结构的整体性,如屋面板与屋架、梁、墙之间,楼板与梁、墙之间,屋架与柱顶之间,梁与柱之间,支撑与主体结构之间等;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预应力钢筋,宜在节点核心区以外锚固支撑系统不完善往往导致屋盖失稳倒塌,使厂房发生灾难性震害,因此,装配式单层厂房的各种抗震支撑系统,应保证地震时结构的稳定性。
6.非结构构件应有可靠的连接和锚固
附加结构构件应与主体结构有可靠的连接或锚固,避免倒塌伤人或砸坏重要设备。围护墙和隔墙应考虑对结构抗震的不利影响,应避免不合理的设置而导致主体结构的破坏。
7.注意材料的选择和施工质量
①砌体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l0,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
②混凝土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A.框支梁、框支柱及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构造柱、芯柱、圈梁及其他各类构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B.抗震等级为一、二级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且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的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钢材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8钢结的觉克州一高品服合价,且伸长率应大于20%;钢材应有良好的可焊性和合格小于1.2;钢材应有明显的屈的冲击韧性。
在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中,要严加注意材料的代用,不能片面强调满足强度要求,还要保证结构的延性。
钢筋混凝土构造柱、芯柱和底部框架一抗震墙砖房中砖抗震墙的施工,应先砌墙,构造柱、芯柱和框架梁柱。砌体结构的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咬檬砌筑或采取拉结措施,以免在地震中开裂或外闪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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