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的外延
人力资源(Human Resource, HR)主要是企业组织内外具有劳动能力的人的总和。人和人力资源是不可以划等号的两个概念。首先,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人力资源;另外,人各有别,他们所拥有的人力资源各不相同,即使同一个人,在不同阶段、不同环境所拥有的人力资源也有很大区别。一般地说,在人口总体中,除了丧失劳动能力的极少数人外,所有的人都拥有人力资源。在作为人力资源总量的人口中,又有如下不同的情况:从劳动年龄看,有未达到劳动年龄的16岁以下的青少年,有处于劳动年龄之中的青壮年(男性16-60岁,女性16一55岁),还有超过劳动年龄的老年(男性60岁,女性55岁以上)。
从就业情况看,有在业人口、待业人口、失业人口、尚未到社会求职的学校学生、服兵役的士兵、家庭闲居人员和其他人员。
从人力资源的实现程度来看,未达到劳动年龄、符合劳动年龄和超过劳动年龄的这三部分的在业人口,是现实人力资源的主体;待业人口、失业人口和家庭闲居人口,是现实人力资源的闲置状态:未到社会就业或离职就读的学生、服兵役的士兵是潜在的人力资源,
如上所述,人力资源大致包括以下几部分:
(1)符合劳动年龄的社会劳动人口,又称适龄就业人口。
(2) 未到劳动年龄但已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又称未成年就业人口。
(3)超过劳动年龄、仍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又称老年就业人口。
(4) 处于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等待或要求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又称待业人口、求业人口。
(5) 处于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但失去社会劳动岗位的人口,又称失业人口。
(6)处于劳动年龄、正在国民教育系统就读的求学人口。
(7)处于劳动年龄、正在军队服役的人口。
(8)处于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其他人口。
综上所述,人力资源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之中,处于劳动年龄、未到劳动年龄和超过劳动年龄而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和;或者表述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人口中减去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后的人口。关于人力资源还有另一种解释,人力资源就是劳动力资源,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符合就业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的总和。这可看做是狭义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