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学院2020年专升本(经济法专业)学习课程-保险的概念、分类与特征

院校:文山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2-14 09:58:04

    保险的概念、分类与特征

    1.保险的概念

   一般来说,保险是指运用多个组织或个人的集合力量,对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给予补偿或对人身损害、死亡等约定事件出现给予物质补偿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在我国,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2. 保险的分类

    保险按期小同的标准,川以价多种分类:

    第一,按保险设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保险可以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星指国家基于社t会保障的需要,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举办的福利保险。其主要资金来源是国家财政资金。商业保险,是指社会保险以外的普通保险。其主要资金来源是投保人缴纳的保件. 关于社会保险,第14章第4节有专门论述。

    第二,按保险标的划分,保险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可以细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类型。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作为标的的保险合同,可以细分为:人寿保目、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第三,按投保人设立保险的意志状态,保险可以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自愿保险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而发生的保险关系。投保人可以决定是否投保以及投保的种类、期限、金额等内容。强制保险,也称为法定保险,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必须进行的保险。一般来说,强制保险的标的多与人民生命,健康或国家重大经济利益有关。

    3.保险的法律特征

    保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保险是一种合同关系; (2) 保险是一种特殊的经济补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