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专升本《银行信贷管理》第二章第一节学习课程-中国商业银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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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29 10:36:27
第二章 商业银行信贷体系
[内容提要]本章主要介绍和分析商业银行的组织体系和市场占有结构,信贷资金来源和运用的规模、果道与地区配置结构,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基本结构。根据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讨论银行信贷资金循环周转的特殊性和要求,从交易成本与信贷管理的关系,阐述信贷管理的基本任务、管理重点和管理内容,为研究银行信贷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奠定基础。
第一节 中国商业银行体系
一、经济体制转轨中的商业银行体制特征
中国商业银行体系是刚刚从传统计划金融体制中脱胎出来,正处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渡形态。处在从旧体制向市场经济新体制转型阶段的商业银行,带有经济体制转轨的典型特征。一方面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机制正在成长,另一方面旧体制、旧机制仍然在许多方面发挥作用。
二、商业银行的组织体系
中国商业银行在现行统计中被归于“存款货币银行”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统计口径,归入“存款货币银行”类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类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类的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类的城市商业银行109家,农村商业银行3家和农村合作银行1家;合作金融类的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3.7万多家,以及在华外资银行设立的205家营业性机构。
按照上述各类商业银行机构在银行体系中的地位,中国现阶段商业银行组织体系是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与合作金融机构多层次、多元化并存,中外资银行合作竞争的组织体系。
三、商业银行机构的设置和管理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企业,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根据各自的业务经营目标、范围和职能,实行各有差异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全国范围内按行政区划设置总、分、支银行机构,实标一级法人,分级管理,授权经营,是目前中国典型的分支行制的全国性大银行。
这种按行政区划逐级设置机构的体制,是传统计划经济的产物,便利于政府对行进行直接与间接的干预,也使银行带有明显的“行政组织“性质,随着国有高业银行改革的深化,金融组织“行政性”与“企业性”之间的矛盾不断进行着此酒彼长的演进。从2000年开始,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启动战略性的市场结构调整,退出了一些边远地区、业务量小、效益低的县域市场,从粗放经营转向集约经营。金融企业性质越来越主导着其经营方向。股份制商业银行是按照现代公司制组建的金融企业,实行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主要在全国省会和中心城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规模,有选择地设置分支行机构,实行一级法人,授权经营。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按照股份制原则改制组建的地方住商业银行,在条件具备的一些市、县,按行政区划组建,基本性质属于单元制小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独立核算,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截至2001年末,全国已组建城市商业银行109家,按中央银行九大分行辖区分布情况排列如下(见表2-l):
央行北京营业管理部辖区
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辖区
央行天津分行辖区
央行沈阳分行辖区
央行上海分行辖区
央行南京分行辖区
央行济南分行辖区
央行武仅分行辖区
央行广州分行辅区
卖行成都分行辖区
失行两安分行糖区
贵新来添;《中国金破年婴》2002年。合作金融机构类中的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是面向农村、农业,农民提供多方面金融服务的社区性的合作制金融机构,实行社员入股、民主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中国广大农村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合作制仍然是农村金融的基本制度。截至2001年,全国独立核算的农村信用社达37270家、县级联合社2439家、市(地)级联合社67家、省级联合社6家。外资在华银行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揭开了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序幕,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后,外资银行进入速度不断加快,截至2001年末已有19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国银行进入国内21个城市,设立分行159家,其中有31家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外资在华银行机构主要分布在上海、深圳、北京、广州、天津、大连和厦门等沿海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在159家分行中有85.5%、计136家设在上述7个城市。从在华外资银行所属国别(地区)看,主要是中国香港地区、日本、法国、美国、新加坡和韩国,在159家分行中来自上述6个国家和地区的116家,占73%。
四、商业银行的市场结构及其特征
中国商业银行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已经初步建立起一个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结构框架。但是,国有独资四大商业银行依然是商业银行制度的主体。其他中小商业银行处在发展阶段,市场占有份额仍然很小,起不到支配作用。按2002年金融资产市场总量分类,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占60%,股份制商业银行占12%,城市商业银行占4.4%,合作金融机构占10.2%,其他存款类金题机构占12%。由于各类商业银行的组织模式、管理体制和地域分布不同,使得当前中国商业银行的市场结构具有垄断性与竞争性并存、聚集性和短缺性并存的显著特征(见图2-1)。按行政区划设置机构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纵横交错,遍布全国各地,无论从市场的覆盖面,还是从市场份额上都处于绝对垄断地位。按经济原则设置机构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在华外资银行则聚集于大中城市,处于竞争剧烈的市场争夺,表现出高度聚集性。在广大的县域市场和农村市场,由于地方性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合作金融机构规模小,资金力量不足,因而缺乏向县域经济和农村经济提供有效金融服务的能力,形成金融供给的短缺性。所以,如何优化商业银行的市场结构,成为今后商业银行发展需要解决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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