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函授《法学》学习课程-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院校: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7-09 08:42:31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是指违反卫生管理法规,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以达到清洗、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本罪属结果犯,以造成严重后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根据《刑法》第148、第15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