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函授《法学》学习课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刑事责任

院校:普洱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7-15 09:33:08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90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聚集多人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本都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强行慢人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损失本罪的主体是般主体,但限于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认定本罪,应往意称本那与扰乱社会秩序那加以区别。两罪的主要区别行为对象不同。本罪的行为对象仪限于国家机关。而后罪的行为对象是除国家机关以外的单位。根据(刑法)第290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