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种类
在观察发票这一货运单据时,应分清若干种虽冠以“发票”标题和字样,但性质却有别于作为主要货运单据的商业发票,此点务必注意。
(一)形式发票
形式发票不同于商业发票,商业发票是卖方在货物发运后向买方收取货款的正式凭证,而形式发票则不然,它是在交易达成前卖方应买方的要求,将拟报价出售的货物名称、规格、单价、价格条件、装运期及支付方式等一列明的一种非正式发票,供买方向本国的进出口管理机构或管汇部门申请进口许可证或批汇的需要。严格地说,形式发票不能凭此进行结算,票面上注明的价格亦是卖方根据当时市场行情的估计价,对买卖双方均无约束,只供买方参考,因其徒具发票的形式,故名。正式成交时,卖方仍需另行开具商业发票。可见,这是一种特殊用途的发票。
(二)领事发票
按某些国家的规定,货物从外国进口,须提供领事发票作为核对税款的根据,以防止买方进口时低报货价逃避进口关税,并审查该进口商品有无倾销的情况。这种发票由进口国驻出口国的领事馆签发,是一种具有固定的格式,要求依式如实填写并缴纳一定费用后由该国领事签证的发票,所以也叫“领事签证发票”。领事发票或领事签证发票的作用和功能如下:
(1)证明进口货物的产地与原产地相同。
(2)证明领事发票上所填写的货物名称、价格与数量属实。
(3)它是进口商品征税的依据。
(4)防止出口国廉价倾销出口商品。
(三)海关发票
海关发票属货运单据中的附属单据,同理,与作为主要货运单据之一的商业发票相异。按某些进口国家的规定,进口货物报关时必须提供此种发票。海关发票的作用与领事发票有些相似,也是为了便于进口国海关审查货物的原产地,按不同国别收取不同的进口关税,并审查进口货价防止出口国倾销。海关发票可以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的格式,由出口方自行印制,而不必像领事发票那样必须向领事馆索取固定的格式。各国海关发票,其内容和要求略有不同,但大体上都包括货价和产地两项内容。
(四)证实发票
证实发票,实际上即为海关发票,之所以叫作“证实”,是由于发票上明列货价和产地这两项主要内容,其中货价部分须经卖方以个人名义签名证实之故。据此,我们可以知道,商业发票属主要货运单据,是买卖双方凭以结清进出口货物的依据。至于领事发票、海关发票(或证实发票)则属附属单据,各有其自身的特殊作用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