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失灵论
在传统的政府干预经济理论中存在着种观点认为,市场不能做或做不好的,政府就应去介人,并且政府的介人也一定能解决问题。之所以会得出这种断定,原因在于持这种观点的人已事先做了如下假设:政府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政府所做的决策更周全、更明智;政府运作是高效率低成本的:等等。但事实上,政府并非如此大公无私、高效率低成本,市场失灵并不是政府干预的充分理由,政府同样存在着缺陷。同样,早期的公共选择理论也把政府及其官僚看做是完全服务于公共利益、没有自我利益追求的超人。在研究重点上,仅仅关注的是影响经济运行的公其产品的需求决定过程,尤其是如何把个人的偏好加总成单一的集体偏好的决策机制问题,相应地在研究公共产品的需求模式中,公共产品的供给过程也即官僚机构的运行,被着成了一种外生变量。
但是,理论和现实的挑战使得这种单方面的研究模式得到了改变。一方面,制度学派关于市场、企业、政府都不过是交易的不同组织形式的观点,表明政科也存在失灵的可能。另一方面,政府在作为公共产品生产单位的实际运行时,确实出现了许多问题,诸如效率的低下,官僚的腐败等等,当政府决策或集体行动所采取的手段不能改善经济效率或道德上可接受的收入的分配时,政府失灵便产生了。自布坎南把经济学研究的重点从生产转移到交换以来,官僚机构的运行也被纳入了经济分析的范畴之中。其中,塔洛克和尼斯坎南(Niskanen)在50年代的研究成果,开辟了官僚经济理论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