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函授《经济学》学习课程-我国现代招标投标制的发展

院校:江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6-01 10:56:52

    我国现代招标投标制的发展

    在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指令性计划统治着国家的整个经济生活。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才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招标投标由鲜为人知到有效应用,这是和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的。

    1980年10月17日,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中提出“对一些适于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和经营项目,可以试行招标投标的办法”,这是我国首次在政府文件中提出招标、投标,也是推行招标、投标最早的国务院规定,同时它也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实践活动的开始。从1981年起,我国在深圳市和吉林市开始了招标、投标的试点。1983 年,原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试行办法》,规定“凡经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批准的建筑安装工程,均可按本办法的规定,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持有营业执照的国营建筑企业和集体所有制施工单位,均可通过招标,承揽任务”。这是我国第一个对招标、投标作出详细规定的办法。从这个试行办法发布之后的1984年起,我国开始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制。1984 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提出“大力推行工程招标承包制”,“要改变单纯使用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的办法,实行招标投标”。

    1985 年,原国家计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规定"今后大中型项目的工程建设,都要积极创造条件,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咨询公司进行设计招称,凡持有设计证书的国营、集体和个体设计单位都可以按照批准的有资桥承担的业务范用参加机标”,这个暂行办法的须布标志着我国隙嘴工实行相标权标外,工程设计也实行招标投标制,199年底,建设那参照世界银行贷欢项目的招标权标做法领布了(建设工程施工相标文件范本).标志着我四相标根标进一步走向规范化,1984 年我国刚刚开始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制时,相标校标只占到当年建筑施工面积的4.8%,到1996年已占到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