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函授《金融学》学习课程-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回顾

院校:玉溪师范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4-12 09:00:22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回顾

    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之初,我国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了“十年生存期”。例如,(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同章程》的第33条就规定:“公司生存期暂定为10年。根据需要,经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同生存期可提前结束或延长。”可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对化解国有银行危机的种尝试性过渡安排,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十年以来,公司角色经历了政策性.半市场化和逐新市场化的演变过程。先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账面价值对口收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并接受财政部委托处置损失类贷款。接着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的组织下竞价收购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可疑类贷款、分包竞价收购工商银行改制上市前不良贷款,以及市场化收购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在2004年S月,为了配合商业银行的进一步改革, 国有商业银行开始了第二次剥离之路。但和上次的做法明显不同的是,这次的剥离没有完全采用账面价值的方法,而是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接收,自负盈亏。这-次总共剥离了7 791亿元坏账。2005 年以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终于完全可以根据商业化原则购买。从2005年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第一次商 业化收购业 务开始,2007年四家资产管理公同都已开始纯商业化资产运作。这期间,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分别采用自筹资金方式与深发展兴业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上海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先后购买了共约1 008亿元坏账。

    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除果取传统的诉讼及非诉讼债务追偿手段外,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采取了诸多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的创新手段,如债券组合转让信务重组、资产重组、债权转股权、资产证券化结构性交易等综合的资产运作方式J8)毫无疑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存在意义是巨大的,它们为国有银行的顺利改制提供了保障,为金融改革的成功奠定了基础,通过对不良资产的专业化处置也挽回了一些损失。不过,在这一过程中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剥离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二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三是处置资产过程不透明,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频繁,评估随意性大,存在假招标和假拍卖等问题:四是不良资产处置外部环境方面,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地方政府行政干预和企业透废债务问题突出等[9)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性质和地位不明,存在相互矛盾的规定。例如,一方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贵任,另一方面又规定处置不良资产的最终风险由国家财政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