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分配制度
初次分配指国民总收入直接与生产要索相联系的分配。任何生产活动都高不开劳动力、资本、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这些要素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这种报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人。主要包括居民提供生产要素所得报酬收人,政府利用国家权力对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再生产所征收的生产税和进口税形成的初次分配收人,企业在扣除其固定资产消耗和其他运营成本及税收后的净营业盈余形成的初次分配收入。
初次分配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生产要素价格由市场供求状况决定,政府通过税收杠杆和法律法规进行调节和规范,一般不直接干预初次分配。
初次分配反映的是各收入主体对国民生产总值原始贡献所获取的相应的原始收入,收人形式主要表现为要素收入。在中国,初次分配对居民个人收人分配的影响得出两点基本判断:其一,初次分配是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基础及主体分配渠道,其公平程度的高低对收入结果的公平程度有决定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