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建设
1.规范产权交易程序。产权交易应履行以下程序:第一,由交易双方分别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申请;第二,产权交易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后,由交易双方填写有关登记表,并按双方各自的意思进行协商或者桂牌公布;第三,交易双方达成意向协议后,进行资产评估,评估价作为出让企业产权的底价;第四,成交价及其他交易条件确定,须在产权交易机构的主持下,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产权转让合网;第五,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监章并经产权交易机构签署意见后生效。
2.加强产权交易法律法规建设。国家应尽快制定有关产权交易的法规,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尽快制定和颁布有关产权交易的法律,包括(产权交易法》和产权交易所(中心)的规章制度等,使全国的产权交易都能在统一的法律尺度下规范进行。此外,还应修订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产权交易的法规:制定集体企业资产转让、评估等方面的法规:制定商业银行促进产权交易的配套法规。
3.建设产权交易的信息网络。要以降低产权交易成本、提高国有资产潜在价值为中心,以建立产权信息网络为基础,拓展产权市场的服务功能。
4.培育和完善要素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使其与产权交易市场相轴相成,为产权交易规范发展提供条件和保障,从而促进我国市场体系的健全,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就资本市场而言,应改变现行的计划管理方式,实行以满足资本金的供给者和需求者的要求为目的、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管理方式;建立证券交易所与证券交易中心(包括各自的报价系统)分层次相协调的证券交易市场:积极拓展资本市场的规模、品种,并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充分调动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融通资金等方面的作用,进而推动企业产权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的转变。
培育完善劳动力市场,使其成为解决职工安置问题的有效途径。政府应明确劳动力市场主体的地位,培养劳动力的就业风险和竞争意识:使企业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健全劳动力市场机制,在竞争中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为劳动力市场运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