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
1.政府采购合同概述
政府采购合同是有一定特殊性的合同类型,原则上应当适用<合同法>;但如果(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有专门规定,应当优先适用<政府采购法> .
2.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
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涉及以下内容:
(1)合同形式方面,必须是书面形式:
(2) 在合同必备条款方面,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部门有权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須具备的条款:
(3)在合同与中标、成交通知书的美系方面,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4)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是合同附件: (5)采购人对政府管理部门具有报备义务。
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
供应商可以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南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证为维政府采购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政府采购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涉及以下内容:
(1)变更、申止和终止合同的方式。法律业双方当事人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合同。
(2) 变更、中止和终止合同的理由。政府采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就应当变更、中止和终止同。
(3)变更、中止和终止过错赔偿责任的分担。如果政府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一结果是由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那么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