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专升本函授学习课程《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院校:沧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2-10 12:00:20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成立的时间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重要影响,合同成立的时间往往与合同生效的时间一致,因而合同成立之时也就是当事人受合同拘束之时。合同成立的地点则关系到对案件管辅的确定,在涉外合同中,还会涉及法律的适用,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因此,正确判断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具有重要的意义。

    合同成立的时间,依合同为要式合同或不要式合同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时间为合同的成 立时间。其中,以直接对话方式订立的合同,以受要约人表示承诺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以非直接对话方式订立的合同,有承诺通知的,以收到长诺通知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行为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要式合同.以履行特定合同形式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时,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成立的地点,也依合同为要式合同或不要武合同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以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其中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要式合同以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还可由当事人双方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