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种类及管理
现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业务可以概括为三种类型:传统型,创新型与引申型。传统型业务包括证券承销、证券经纪、证券自营等金融性业务:创新型业务主要包括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理财顾问业务及项目融资等策略性业务;引申型业务则包括基金管理、金融工程、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风险资本投资.委托理财等业务。
我国(证券法》第125条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证券经纪:
(二)证券投资咨询:
(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四)证券承销与保荐;
(五)证券自营:
(六)证券资产管理;
(七)其他证券业务。”在国务院于2008年4月23日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中,证券公司的业务被概括为: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等四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