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警察学院函授《经济学》学习课程-地方公共产品的概念

院校: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0-05-25 10:31:13

    地方公共产品的概念

    受益原则

    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是公共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原则,要想了解地方公共产品的概念,首先应理解受益原则。

    从理论上讲,公共产品可以供所有的人享有。但实际上,这里“所有的人”并不意味着可以把世界全部人口或者一个国家的全部人口都包括在内,大多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享用都受到受益区域的限制。即某一公共产品的享用者通常仅限于该地区居民的范围之内。有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是全国性的,如国防、太空探险、癌症研究、最高法院等;而另外有一些公共产品的受益区域则是有限的,如路灯或地区的消防设施等。因此,分享公共产品的社会成员就要受到特定的地理和行政区域的限制,大多数公共产品都有其特定的受益区域,而没有绝对无限的受益区域。

    从公共产品的性质来区分,公共产品可分为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准全国性的公共产品以及地方性的公共产品

    所谓全国性的公共产品,是指那些可供全国居民同等消费、并且共同享用的产品,如国防。

    所谓准全国性的公共产品,是指它们满足消费上的公共性,即非竞争性,但是不满足消费上的同等性,即不同地域、不同行政区域的居民在对这类产品的消费上不是机会均等的。比如,教育就属于这一类产品0,尽管国立大学是为全民族服务的,但不同地区的升学率是不一样的,学校培养的学生在分配时也不是对每一个行政区域都平等的,当然,还有一类产品(严格地讲,这类产品不是public goods,而是public bads)不是提供利益,而是会带来损害,比如,政府造成的水污染,就是一种准全国性的公共损害品,因为它对各地产生的损害是不均等的。

    对于地方公共产品的概念,有两种提法:一是地方公共产品是指在受益范围上具有地方性特点的公共产品;二是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前者是以公共产品的消费特征来划分的,后者是以政府级别来划分的,我们认为,从规范分析的角度,应当以公共产品的消费特征为依据,即凡是属于全国性消费的就是全国性的公共产品,而地方性消费的属于地方公共产品。至于政府级别管理,则应当以公共产品的特征为依据来划分,这才不至于造成资源浪费。因此,所谓地方公共产品是指对那些居住在某一地理区域内,只占全国人口一部分的人具有非竞争效益的公共产品。。当然这类产品和服务因为地方政府提供最有效,并在地方的层次上被消费者共同地、平等地消费,地方政府几乎是独占地生产这类产品,并通过向当地所有居民征税来筹集所需的资金。这类当地消费、集体受益的服务有治安和消防、公共卫生、垃圾处理、交通管理和道路、给排水服务等。

    由地方政府提供公共品和募集资金的主要好处在于,它使政府体制提供的服务可以适应各地不同条件所导致的不同品味和需求。每一个拥有自己的政治组织的地方政府都可以通过集体决策过程提出对政府供给的服务的要求,这使得政治过程有很大的弹性,居民可以根据各地提供的政府服务的类型和品种来选择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