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函授《国有资产管理》学习课程-权能分解

院校:东北农业大学 发布时间:2021-04-24 09:36:59

    权能分解

    就国家出资企业而言,所有权、占有使用权、监督管理权和经营执行权分离是政企分开改革的必然要求。权能分解是企业内部所有制关系结构的变革,是财产权利有机结合的一种更高级的产权结构形式,也是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基本产权关系。随着社会分工的扩大、大规模联合协作和生产的社会化,财产权组织形式也在发生变化。特别是在现代股份制企业,资本财产所有权、占有使用权、监督管理权同经营执行权是可以分离的。

    资本财产所有权、占有使用权、监督管理权与经营执行权的分离,既包括自有资本财产所有权、占有使用权、监督管理权与经营执行权的分离,也包括借人资本财产所有权、占有使用权、监督管理权与经营执行权的分离。所有者、占有使用者、监督管理者和经营执行者4个产权主体的财产权利的分离,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明确和保护这些产权主体的财产权利可以促使企业加强管理经营,有利于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现代企业的根本特点是财产所有权、占有使用权、监督管理权与经营执行权的分离,即所有者不直接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是将经营执行权交给具有专门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的经理层手中。这种分离显然不是对财产所有权的否定,而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实现方式。现代企业财产组织形式的改变,使得原来集企业所有者、经营者职能于资本所有者一身的传统企业制度,发展演变为企业所有者委托授权经营者的现代企业制度。

    所有权、占有使用权、监督管理权与经营执行权分离的意义源于企业这种经济组织的性质特点一现代企业面对的是一个充满竞争和风险的市场,企业经营者必须有专门知识和经营才能,必须善于抓住机会,决定生产什么和如何生产,而这种经营决策能力并不是人人都具备的。因此,将企业交给具有较高经营决策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人经营管理,实现企业所有者、占有使用者、监督管理者和经营执行者的委托代理关系,使企业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扬长避短,可以更好地实现企业盈利最大化的经营目标。权能分解以及随之而产生的法人制度、有限贵任等企业制度创新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对企业组织形式的要求,因而使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在权能分解条件下,需要解决一般决策代理人、经营执行人与企业所有者作为不同的利益主体,所追求的目标不一致而产生的代理问题。解决代理问题的关键有二: 一是所有者将企业资产交给经营者(包括一般决策代理人 和经营执行人)之后,如何激励经营者为实现所有者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二是在移交经营权的同时,怎样保持对经营者决策行为的有效监督和约束。首先,企业所有者能够在位,真正掌握企业资产收益权、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权和选择经营者的权利;其次,公司董事会要成为所有者信任的和能够承担起委托管理责任的法人代表机构;再次,监事会应当能够代表所有者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起到监督约束作用;最后,应当建立对公司高层经理人员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